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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报 | 大连市2022年第三季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及紧缺人才单位变动报备开始啦!标签:大连市、2022年第三季度、城市发展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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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以及《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4号)规定,依据2021年度《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我区2022年第三季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及紧缺人才单位变动报备开始啦!符合条件的人才及人才单位请尽快报送,若有疑问可来咨询创业工坊!


一、申报范围

 

(一)2022年1月1日起,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连就业的,视同引进)、尚未申报,且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

 

(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市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市国资委所属国有企业、大连理工大学和大连海事大学由自主认定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本单位进行认定,不在我区受理范围内。

 

二、申报时间

 

8月15日至8月23日,由用人单位向高新区三创中心报送申报材料。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引进时所适用2021年《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所列岗位条件,紧缺岗位所在行业领域应依据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经营(业务)范围确定,在确定行业领域中选择申报岗位。

 

(二)在连全职工作。

 

(三)引进紧缺人才须与在连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在连缴纳社会保险。

 

(四)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对照《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填报《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每一页均需盖章)报送高新区三创中心,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

 

(三)审核公示。经审核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官方网站(www.dlhitec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认定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新区出具认定意见并向推荐单位和申报人反馈,同时将认定名单及相关要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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